懷孕四個月的努爾古麗因一場車禍導致了流產,傷心之餘,努爾古麗一紙訴狀將肇事者和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,要求賠償醫療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種費用。近日,溫宿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。
  2014年6月10日10時15分,王建駕車與買買提駕駛的出租車相撞,致出租車乘車人努爾古麗受傷。此事故經交通警察大隊認定:王建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,買買提及乘車人努爾古麗無責任。此時的努爾古麗已懷孕四個月,遭受撞擊後,努爾古麗當天即出現了嚴重流血的癥狀,經醫院診斷為流產先兆,此後因流血嚴重,胎兒已停止發育,努爾古麗被迫做了人工流產手術。術後,努爾古麗傷心不已,要求肇事方賠償精神撫慰金等各種費用,但肇事者以努爾古麗未能構成傷殘為由,不同意賠償精神撫慰金。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努爾古麗一氣之下將肇事者和保險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二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。
 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公民的生命、健康權受法律保護,努爾古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得到賠償。努爾古麗因交通事故造成胎兒流產,雖然未構成傷殘,但給其身心造成了損傷,精神造成了痛苦,故法院對努爾古麗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予以支持。最終在法庭主持調解下,肇事者司機王建一次性支付努爾古麗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。  (原標題:懷孕四月孕婦遇車禍被撞流產 維權獲賠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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